南京教师编制报考要求和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国籍与法律遵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道德与职业素养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学历要求
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尚未初次就业的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对职称或教学经验有额外要求(如区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称号)。
4、年龄限制
应届毕业生:
本科及硕士: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
博士: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在职教师: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可放宽至40-45周岁。
二、专业与资格条件
1、专业匹配
报考岗位需与所学专业一致(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
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对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开放,但需具备相应专业背景。
2、教师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国(境)外留学人员、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需在聘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要求
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英语岗位额外要求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部分岗位可放宽至2025年8月1日前取得)。
三、特殊群体报考条件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应届生岗位。
2、退役大学生士兵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应届生岗位。
3、高层次人才
博士研究生、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青年教师等,年龄可放宽至40-45周岁,部分岗位对教学经验或职称有要求。
四、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关系,且应聘岗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4、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6月2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分区报考差异
1、户籍与工作地点限制
南京市各区对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均无户籍限制,在职教师工作地点也不做限制。
2、教学经验要求
市直属、秦淮区、建邺区:在职教师需2-5年教学经验,部分岗位需职称或奖项;
栖霞区、江北新区、高淳区:在职教师需3年教学经验;
溧水区、江宁区、雨花台区:在职教师需2年教学经验。
3、专业限制放宽
市直属大部分岗位、秦淮区、建邺区、溧水区、浦口区、高淳区:在职教师所学专业不做要求。
六、报名材料要求
1、应届生:
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专业证明(外省院校师范生需提供)。
2、在职教师: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职称或奖项证书。
3、照片要求: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20×240像素,5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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