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岗位能力培训项目
——注重实战能力的权威培训
一、劳动关系协调师(员)项目简介
“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发设置并大力推广的一项岗位能力培训,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提升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工会干部、政府劳动关系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应届毕业生的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管理能力。使其真正拥有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科学管理劳动关系能力、劳资沟通与谈判技巧、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能力,最终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共赢的目标。
“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能力资格认证培训,针对学员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差异,分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等三个等级。学员可根据报名条件和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培训通过考试者,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能力证书。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职业前景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将成为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等认证之后的又一备受追捧的热门职业。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世界经济格局的不断转变,劳资问题不仅逐步显现,而且已经同时成为企业健康成长、社会和谐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如何建立健康劳资关系、妥善处理劳资问题对企业提高劳动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是一个重大企业管理问题;对各级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关系也是一个重大社会管理问题。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对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有着重大意义和实质作用,据人社部相关部门分析,预计5年内,全国将有超过百万人接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岗位能力培训,在全国企业、工会初步建立起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管理队伍。
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招生对象
1. 各类企事业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
3. 工会系统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
4. 从事劳动关系法律服务及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工作者;
5. 专业为企业管理类、人力资源类和MBA类学生。
四、劳动关系协调师(员)级别、报考条件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
2、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
3、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
4、已经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
5、已经获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6、在劳动关系管理领域有特殊优异表现者,经考试委员会批准后,也可报考。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不限专业、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不限专业、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
3、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
4、已经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
5、已经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报名热线: 024-22525139 18309831022(一八三零九八三一零二二)
咨询QQ:2405330554 张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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