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泰州市公务员考试,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国籍与年龄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按《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执行。
2、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与心理素质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工作能力与学历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二、特殊职位条件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需符合《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2、司法行政机关职位
需符合《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3、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
需符合《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4、专技类特殊职位
需符合《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其他资格条件
1、生源地与户籍
原则上不受生源地(应届毕业生)或户籍(社会人员)限制,但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同时须为泰州市户籍(生源)。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1),招录对象为:
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
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3、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
在泰州市本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期间个人或任职村(社区)受到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
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市和市(区)两级组织部门统一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党组织书记等人员。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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