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自身能力不够。画廊首次需要有好眼光去发现艺术,然后在发现、包装、推广每个环节都搭建平台和创造模式。现在大多的画廊由于自身能力有限,没有建立平台的能力和模式运作能力,依赖谁的画好卖,就去卖谁的画。不懂的人就认为好卖的就成了好的艺术,很多的时候这对画廊品牌是一种伤害。
第三:画廊财力不足。在平台建立和模式创新的过程中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撑,画廊作为艺术空间和艺术主体存在,不同于文化创意产业,所以国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画廊无法享受到,加上自身财力有限,所以在推广和运作上容易“被钱所困”。
第四:艺术家、画廊、买家之间缺乏契约精神。在前面我提到,画廊应该去签约固定的艺术家,明确各方职责,做好自身代理和推广工作。但实际中,一方面我们发现艺术家和画廊之间缺乏相关约定,有些艺术家会在未被市场认可时,依靠画廊推广和包装,但一旦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后,就会抛弃约束和规定,自己产销一条龙,自己直接介入市场,这对画廊来说是很大的伤害。另一方面有些画廊因缺乏诚信,销售假画伤害买家和藏家,造就更多的人愿意直接从艺术家手中购买作品。这个恶性循环,时间长了之后,就自然而然会影响画廊品牌和平台的建立。
咨询电话:400-0808-102 QQ:1294015820
更多课程请点击:http://www.ttpx.net/com/tzsyjy/
学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桥南泰山行宫商业街四楼400室、4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