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保险服务领域的拓展,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保险纠纷案件指导意见》、《审理财产保险纠纷案件指导意见》的起草探讨、征求意见工作,增进审判人员与保险业界的业务沟通,提高保险业界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务培训中心特开设本次高级研修
班。
一、研修对象
法院主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官;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的理赔及法律事务主管领导;保险仲裁员、保险专业律师及其他保险法律界人士。
二、研修内容
(一)新保险法前沿与疑难问题研讨
(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处理与审判趋势
(三)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处理与审判趋势三、研修时间、地点
研修时间:2009年6月 为期一天半
研修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杭州之江路51号
四、课程师资与授课方式
本次研修班主讲专家为浙江省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保险法教授授课,采用专题研讨和答疑相结合的互动方式进行。
五、研修费用
研修费:12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可帮助外地学员联系入住之江校区“月轮山庄”。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者提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0571-86592793 或邮寄至培训中心。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将另行发送《报到通知》。
咨询电话:400-0808-102 咨询QQ:129401582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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