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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地址

苏州会计证培训   2016-01-08 阅读:524
 基本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具体条件:

(1)取得大专,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本,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或研究,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学,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学。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1日,(具体报名日期以苏州市财政局通知为准)。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2016年9月10日,11日,12日。

纸笔及第一批次无纸化:

9月10日(星期六):9:00-11:30财务管理;14:00-16:30经济法

9月11日(星期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无纸化:

9月11日(星期日):14:00-16:30财务管理;

9月12日(星期一):9:00-11:30经济法;14:00-17:00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苏州新财会计辅导中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

课程安排:4月中旬开班:周末班,晚班。

咨询:0512-65297668,15862370377;QQ:415838978;方老师。

上课地址:苏州市人民路877号三元宾馆旁边(图书馆斜对面)

欢迎广大会计爱好者前来试听、参观指导!适合自己的老师才是最好的老师,多年培训经验告诉我们:名师辅导对通过考试有最大帮助。

选对学校,少走弯路!选对老师,轻松过关

新财会计辅导中心会计中级职称培训随堂练习一:

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外地购入原材料5 000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每吨100元,增值税税款为85 000元,另发生运输费2 000元(可按7%抵扣增值税),装卸费1 000元,途中保险费为800元。所购原材料到达后验收发现短缺20%,其中合理损耗5%,另15%的短缺尚待查明原因。该批材料的采购成本为(     )元。
A.435 336
B.432 650   
C.503 660
D.428 111
答:D
【解析】该批材料的采购成本

=[100×5 000+2 000×(1-7%)+1 000+800]×(1-15%)=428 111(元)。

2.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答:C
【解析】收回材料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存货成本。

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620+100)/(1-10%)×10%=800(万元)。

3.A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进行期末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按单项存货进行比较。 2011年12月31日,甲、乙、丙三种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分别为:甲存货成本10万元,可变现净值8万元;乙存货成本12万元,可变现净值15万元;丙存货成本18万元,可变现净值15万元。甲、乙、丙三种存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分别为1万元、2万元、1.5万元。假定该企业只有这三种存货,2011年12月31日应补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总额为(   )万元。
A.-0.5
B.0.5   
C.2
D.5

答:B
【解析】应补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总额=[(10-8)-1]+(0-2)+[(18-15)-1.5]=0.5(万元)。

4.甲企业委托乙单位将A材料加工成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B材料,消费税税率为5%。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79 000元,加工费为29 425元,往返运费为9 032元(可按7%作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假设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B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时,其实际成本为(  )元。(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A.1 374 850
B.1 069 900
C.1 321 775
D.1 273 325
答:B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979 000+29 425)÷(1-5%)=1 061 500(元),
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 061 500×5%=53 075(元),
B材料实际成本=979 000+29 425+9 032×(1-7%)+53 075=1 069 900(元)。

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答:A
【解析】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应在“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中单独核算,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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