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注册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四个科目。
二、考试题型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 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
四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考试方式
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四、成绩管理
注册物业管理师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四个科目在连续2年中全国通过即可领取证书
具体考试报名和补考报名事宜请咨询我们。
一、费用说明
1.取证班收费标准1480元/人 (含代考试及证书工本费)。
2.继续教育班收费标准400元/人(证书年审、注册费)。
二、办理周期
统一分批办理,正常情况下四到五周时间。
三、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需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报名条件
一、物业上岗证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物业管理员),二年内未进行年检的人员。
2、证书及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发证时间统一为2006年。
2. 本证书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3、资料准备
1.身份证正反面复件一份
2.蓝底一寸证件照片两张
3.学历证复件一份
二、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2、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 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3、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