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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回应"过头税"再困难/海门会计初级职称培训机构

  • 联 系 人:刘老师(女士) 
  • 授课学校:海门市会计上岗证培训机构
  • 授课地址:海门市解放中路301号贵都之星8幢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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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 南通市

会员级别:企业会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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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缴 纳:0.00 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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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海门会计初级职称培训机构
使用教材:
全国统一考试内容《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海门上元教育刘老师
海门上元学习电话:0513-82222505
海门上元学习手机:13901461054
海门上元学习QQ:2881322384
海门上元学习微信:A2274620401
报考条件: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2、高中以上学历
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在经贸交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适应中国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本专业力旨在为国家培养一批既懂中国会计,又懂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人才。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基础扎实和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有较强外语水平和具有创造品质的会会计与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
严禁将税收收入任务分解到企业
财政预算确定税收收入目标。预算一经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审议通过便具有了法律效力。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实现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目标,是各级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
“为完成好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根据各地经济税源情况,税务部门要在各级税务机关之间分解收入任务,而不是也不准将收入任务分解到企业。”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基层税务部门向企业下达收入任务,税务总局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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