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育目的
知识点
1、广义概念: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
2、教育目的的意义和作用 :
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
教育目的的实现则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教育目的是教育的根本性问题,或说核心问题,
教育目的对一切教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教育目的的作用: 导向作用、激励作用、评价作用。
3、教育目的的层次包括:
(1)国家的教育目的
(2)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3)教师的教学目标
三者关系: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4、制定教育目的的基本依据
5、确定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该学说的理论要点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根本途径)
6、现阶段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基本精神是什么?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该教育目的反映出的基本精神:
7、对素质教育的理解
素质教育的基本观点(或说素质教育的本质)
( 1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 2 )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
( 3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 4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案例:为了检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市教育局检查组上午8时来到前进小学,检查组长向该校校长说明来意后,校长说:“我们学校对素质教育非常重视,课外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有科技小组、美术小组、音乐小组等等,但现在学生们正在上课,下午课外活动时,请你们指导”
你认为该校对素质教育的理解正确吗?
8、普通中学在德育方面的要求
普通中学在智育方面的要求
普通中学在体育方面的要求
普通中学在美育方面的要求
普通中学在劳动技术教育方面的要求
9、为什么说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10、为什么说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11、能不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本质区别;
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和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
补充:
1、五育:
德育——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品质与政治观念;思想方法
智育——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智力与学习兴趣、情感、意志和积极的心理品质
体育——关于健康的知识、技能;体力与体质;意志力
美育——审美观;鉴赏美、创造美;高尚情操与文明素养
劳动技术教育——劳动技术知识与技能;劳动观点与习惯
2、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学生全面发展是不矛盾的,而是要有机结合起来。
3、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也是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根本区别、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
补充和重点知识点
1、 教育目的的意义与作用
2、 社会本位论、个人本位论、教育无目的论
3、 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本章考点分析
本章最有可能出的题型是简答题、论述题。
本章重点:
教育目的的作用(P60)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及其意义(P65)
我国的教育目的(P67)
什么是素质教育(67-71)
为什么说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P70-71
第五章 学生与教师
教育系统是诸种要素中,学生和教师是其最基本的要素。
第一节 学生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1.学生是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的人
(1)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
(2)学生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1.学生社会地位的保障
(1)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①学生的身份。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②学生的法律地位。教育领域中,作为未成年公民,学生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作为学生,学生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公正评价权、物质帮助权等。
(2)学生享有的合法权利
学生是权利的主体,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社会权利。概括起来有:①人身权。国家除了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
②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2.学生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学生应尽的义务有: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二节 教师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1.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概念进行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2.教师职业的特点
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道者角色
(2)授业、解惑者角色
(3)示范者角色
(4)管理者角色
(5)朋友角色
(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我国《教师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1.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
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
(2)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
(3)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
(4)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惟方式和方法论
2.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教师的人格特征
对教师的个性素质也有特定的要求,教师优良的个性品质,如热情慷慨、善于交际、乐于助人、有责任心、仁慈友善、合群合作、公平客观、耐心周到、有幽默感等。
第三节 学生和教师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
(一)师生在教育内容的教学上构成授受关系
教师处于教育和教学的主导地位。
1.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
2.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
3.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二)师生关系在人格上是民主平等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中的基本关系。
1.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
2.严格要求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种朋友式的友好帮助的关系
(三)师生关系在社会道德上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1.师生关系从本质上是一种人—人关系
2.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知识上的、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上的、人格上的影响
补充及重点知识点
1、 教育法规定的学生基本义务;
2、 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3、 师生在人格上是一种平等关系。
本章考点分析
本章重点内容是第三节:师生关系,既可以出选择题,也可能出填空题,还可能出论述题。特别要注意论述题。
特别注意细节,如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什么?教师列为专业人员是哪一个文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哪一个文件?哪一部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咨询热线:0512-66555771 咨询QQ:1294015820
更多请点击进入: https://www.ttpx.net/index.php?homepage=szxsstja
学校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023号永霖大厦601-C
苏州教师资格证培训|苏州教师资格证培训学校|苏州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