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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刑法考试关于时间的知识点汇总

天天培训网络中心   2025-02-06 阅读:10
法硕刑法考试关于时间的知识点汇总

法硕刑法考试关于时间的知识点汇总
法硕考研主打一个“背”字!尤其是其中有非常多的时间年限容易记混。本期学长为大家梳理了刑法中一些常考且绝对不能搞错的相关知识点,码住背哦~

 

法硕刑法考试关于时间的知识点汇总

1、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除外)

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3、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4、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6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5、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15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得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得超过25年。

 

6、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7、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8、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特别累犯没有时间的限制)

9.、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10、减刑的限度条件: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三)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1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12、追诉时效: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些重要的时间年限大家记住了吗,24考研已经进入倒计时啦,在帮助大家备考复习方面,学长从来不会推辞,下期大家想看哪方面的梳理呢?下方告诉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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